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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公告

  湖州晶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你司2010年5月存入我司仓库机械设备等物资一批,现存于我司仓库,相关仓储等费用至今未结算,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来我司结算,并办理物资提离手续,逾期我司将按照无主货物变卖抵缴仓储等费用。

  湖州鑫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18年3月9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公告 2018-03-09 2 2018年03月0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