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8年3月15日
(2018)浙0191民初86号
袁海江、邬奇伟:本院受理原告王光洲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6月19日9时30分于本院二楼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554号
安吉益兴家具有限公司、吕洪梅: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鹏图化纤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吉益兴家具有限公司、吕洪梅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18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塘栖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9883号之一
毛香贵:本院立案受理原告夏少飞诉被告毛香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10民初19883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负担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负担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1014号
费枭荣:本院受理的原告徐红英诉被告费枭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10民初110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9043号
戚建明:本院受理原告蒲传忠诉被告戚建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18年6月13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