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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园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翁一新:本院受理原告杨芳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原告诉请要求你归还借款13000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15分在本院花园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825民初207号

  陈维强:本院受理原告龙游县佳杰皮蛋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3226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湖镇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游县人民法院

  (2018)浙1004民初1602号

  杨增宇: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凌庆武为信用卡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004民初160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你立即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210321.24元(其中本金146142.03元、截止2017年10月20日利息29109.01元、滞纳金35010.20元、其他费用60元),及自2017年10月21日起至实际偿还日止按照信用卡合约约定计算的利息、滞纳金(最高上限不超过月利率2%);被告凌庆武对杨增宇上述债务负连带责任;本案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38条第1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6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本案由审判员王正辉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陈芳萍、刘树华组成合议庭。若未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更正:本报2017年8月24日第11版法院公告栏中,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17)浙0304民初284号内文“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应为“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特此更正。  

  本报2018年1月3日第9版法院公告栏中,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17)浙0304民初7199号开庭时间“2018年3月24日上午9时00分”应为“2018年4月2日上午9时00分”,特此更正。

  本报2018年3月9日第10版法院公告栏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18-03-15 2 2018年03月1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