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事看上别人的车, 男同事帮忙偷了回来
通讯员 周德峰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本报讯 同事间互相帮忙很正常,可同在杭州余杭一家服装厂打工的周某和刘某,却因为“帮忙”而双双进了拘留所,丢脸不说还可能因此丢了工作。
事情还得从3月12日说起。那天下午5点多,余杭乔司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说她停在路边的电动自行车不见了。接警后,民警立刻调取了案发区域内的监控,发现一对男女曾先后靠近丢失车辆,女的先从车上拔走了钥匙,男的随后回来将车骑走。
经过摸排走访和蹲点守候,案发当晚7点55分,民警在一间出租房内将骑走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刘某抓获;次日早上9点45分,拿走钥匙的女子也落网了,她就是周某。
民警调查发现,这对涉嫌盗窃的男女除了同事关系之外 ,租住的地方距离很近,平时来往较多,关系蛮好。事发当天中午,周某到厂里上班,路过案发地时,偶然看见停放着的电动自行车钥匙没拔,便起了贪念。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鬼迷心窍了,想着周围没人,不拿白不拿。”周某事后交代说自己胆子小,犹豫了半天,只上前拔走了车钥匙,“本来是想着,要是有人来找,我就还回去;要是没人,我再找机会开回来。”
就在周某犹豫的时候,正好遇上了来上班的男同事刘某。周某灵机一动,把刘某拉到一边,和他商量起偷车的事。两人说好,这辆车到手以后“公用”,谁需要谁骑。刘某从周某手里接过钥匙,跑到车边,趁四下无人,快速把车骑了回来,并转交给了周某。
两人没想到,民警这么快就找上了门。因盗窃,两人分别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