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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8年3月20日

  (2018)浙0304民初28号

  童定邦: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赢时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与被告童定邦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6月11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80号

  李宏亮: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汉耀鞋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宏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3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81破138号之一

  2017年10月31日,本院裁定受理温州平购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债务人的财产已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请求本院宣告温州平购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本院认为,管理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107条的规定,本院于2018年3月8日裁定宣告温州平购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1破65号

  本院根据温州市鹿城区莱恩达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3月6日裁定受理温州奥林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林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3月13日指定温州中科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奥林公司管理人。奥林公司债权人应于2018年5月8日前,向管理人温州中科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89号智慧谷1幢后侧四楼;邮政编码:325200;联系人:庄志坚(137066670770)、联系人:江俐娴(1865777516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奥林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5月11日上午09时00分在瑞安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奥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义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7)浙0411民初3316号

  袁一帆、韩萍、海宁市兴旺磁芯材料厂、潘明娥、周建东、周佳、王金瑛、张丹、胡如锋、海宁市郭店明明纸塑包装厂、嘉兴市华建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洲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411民初33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7)浙0481民初5837号

  葛宝兰、朱佩娜:原告俞惠达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一、被告葛宝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俞惠达货款250500元并赔偿自2017年8月2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二、驳回原告俞惠达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481民初5837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海宁市人民法院

  (2017)浙0483民初7430号

  湖州旺翔纸业包装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8442355-3)、俞林根(公民身份号码330511196010110335)、陈国强(公民身份号码330502196910252017):本院受理原告桐乡市乌镇包装品厂诉被告湖州旺翔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俞林根、倪明方、陈国强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483民初743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湖州旺翔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俞林根、倪明方、陈国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桐乡市乌镇包装品厂258031.14元;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170元,由四被告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收到《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书》后,按通知规定期限、金额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用。桐乡市人民法院

  (2018)浙0483民初1321号

  倪美娥(公民身份号码330511196811226629):本院受理原告沈忠卫与被告倪美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法院判令:一、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共计150000元,借款期限内利息18000元;二、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依法由审判员滕忠元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金本、沈掌林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洲泉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桐乡市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972号

  钟华、佘建花:本院受理原告郑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民事)、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环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1199号

  计利忠:本院受理原告湖州凤林服装整理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直接或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手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环城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2民初6827号

  沈新华:本院受理原告王承祥与被告沈新华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502民初682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2民初6099号

  嘉兴市梦江娱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湖州声博视听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嘉兴市梦江娱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502民初60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2民初7812号

  张陈超:本院受理原告孙鸿声与被告张陈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与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分别是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977号

  钟华、佘建花:本院受理原告施丽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民事)、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环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981号

  钟华、佘建花:本院受理原告朱雪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民事)、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环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985号

  钟华、佘建花:本院受理原告王锋、陈丽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民事)、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环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1069号

  湖州祥林装设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周芬清、郭小林:本院受理的原告胡玲玲诉湖州祥林装设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周芬清、郭小林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手册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康山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642号

  陈琳: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凡诉被告陈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手册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康山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1124号

  陈琳: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旭彬诉被告陈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手册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康山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571号

  周健康、张丽丽:本院受理的原告施勤夫诉被告周健康、张丽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手册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康山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1783号

  沈亮:本院受理原告盛小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民事)、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环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3民初4352号

  施金龙、吴炫群:本院原告蒋文才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503民初43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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