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伟建:慈溪市浒山天一针织厂已于2018年3月21日将对你享有的33万元债权及相应利息[经慈溪市人民法院(2017)浙0282民初8088号民事判决书确认]转让给了本人,现登报通知,请你立即向本人履行还款义务。
通知人 许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