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7版:平安巷

庭前会议提高质效

  通讯员 秦金芽 

  本报讯 日前,遂昌法院召开庭前会议,依法对徐某故意伤害一案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展开调解。

  被告人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二级被遂昌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刘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遂昌法院受理后,为妥善化解矛盾,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特召开庭前会议。检察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被告人徐某及被告人的辩护人参加。最终刘某与徐某达成赔偿协议,刘某出具了谅解书。次日,法庭只就刑事部分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

  据悉,这是最高法“三项规程”试行后,遂昌法院召开的第一次庭前会议,参会各方均表示此举有利于促使控辩双方进一步做好庭前准备工作,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17 庭前会议提高质效 2018-03-29 2 2018年03月2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