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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告

无主财物公告

  2018年2月28日,台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在临海市永丰镇柴埠渡村沙场码头查获一艘涉嫌无合法、齐全手续买卖成品油的浙临机357号油船。在该油船内装载有166.684吨燃料油。

  因查获现场无油主,且承运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燃料油买卖手续,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请油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上述燃料油的所有权证明到台州市公安边防支队上盘边防派出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未认领的,上述燃料油将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但不免除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联系电话:0576-85777110。

  宁波边防支队上盘边防派出所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8 无主财物公告 2018-04-02 2 2018年04月0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