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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告

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序号所属行借款人名称借款合同编号币种债权余额担保/抵押人名称1工商银行象山支行宁波佐雅玛印花有限公司2014年(象山)字0031号、2014年(象山)字0259号、2014年(象山)字0339号、2014年(象山)字0390号、2014年(象山)字0464号人民币2989万元及相应欠息张益帆、宁波福甬印花有限公司2工商银行宁波镇海支行象山旺发贸易有限公司2014年镇海字0886号人民币680万元及相应欠息象山正元针织厂

  注:表格中本金及相应欠息截至2018年3月3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8 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04-08 2 2018年04月08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