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国家队”,升级“宁波移动微法院”
最高法院确定将打造标准化的全国移动电子诉讼平台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钟法
本报讯 宁波北仑法院一起买卖合同案的被告是苏州人,开庭的日子刚好是妻子的预产期。今年1月中旬,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在“移动微法院”上进行远程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法官将调解协议上传至平台,当事人分别进行电子签名,随即完成了案件调解……
这是“宁波移动微法院”宣传片《未来已来》中的一个片段,而这样的场景每天都在宁波两级法院真实上演。
“宁波移动微法院”为全国法院推动移动电子诉讼提供了广阔前景。记者从9日宁波中院召开的全国法院移动电子诉讼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最高法院已确定打造标准化的全国移动电子诉讼平台。
据了解,“宁波移动微法院”是基于微信小程序建立的移动电子诉讼平台,借助人脸识别、远程音视频、电子签名等技术,可在移动端进行在线立案、送达、开庭、证据交换、调解、执行等诉讼活动。当事人无须安装专门的APP,也无须与法官互加好友,就能轻松实现在线诉讼。
为进一步规范微法院的运用,3月26日,宁波中院制定了涵盖全部诉讼环节的《宁波移动微法院诉讼规程(试行)》,这也是全国首个移动电子诉讼规程。其中明确:“宁波移动微法院”可适用于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案件外的所有民商事及执行案件, 特别是申请方路途遥远、有客观原因无法到庭以及无需查看证据原件的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适用“宁波移动微法院”开庭。使用时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并需通过在线身份认证确保本人登录。
对法官而言,诉讼规程可以使法官更方便地开展事务性工作。开庭前,法官可以最大限度运用微法院,以图片、音频、文字等形式,组织当事人进行线上证据交换、庭前会议等,不受场所、时间限制。
宁波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贤宏说,“宁波移动微法院”提供便捷的一站式移动诉讼服务,使司法领域的“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成为可能。另外,法官利用该程序能更便捷地进行程序性、事务性工作,也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供了新出路。
至今年3月30日,宁波两级法院已运用微法院办理案件18616件,其中送达4731件,证据交换120件次,开庭或询问117次;调解撤诉2938件,执行结案1073件。
针对“宁波移动微法院”的建设成果,最高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在发布会上表示,移动电子诉讼能为群众提供最便捷、最透明的诉讼服务,在智慧法院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基于微信平台打造的“宁波移动微法院”,为全国法院推动移动电子诉讼提供了广阔前景。
发布会上,许建峰宣布“全国移动电子诉讼联合项目组”正式启动。项目组由最高法院信息中心、浙江高院、宁波中院、腾讯等近20家单位100名人员组成,将在“宁波移动微法院”的基础上,深度研发更为成熟的产品,为全国法院提供标准化的移动电子诉讼平台。
当日,宁波中院与腾讯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宣布共建“腾讯&宁波移动微法院实验基地”,推动移动电子诉讼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