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女被杀凶手入刑 赔偿款“悬空”11年
调解员以法律为准绳挽回迟到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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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赛男 实习生 杜思涛
通讯员 吴子平 吴海敏
丽水,庆元,大山深处的一个小山村,在绿荫掩映下显得尤为低调,村子里的人依山而居,多以卖毛竹为生,日子过得平静又满足。然而,谁也不曾想到,一桩血案彻底打破了小山村的安宁……
事件聚焦
和事佬上阵
4岁爱女无辜被杀 凶手入刑赔偿却无着落
11年前的一个午后,大山深处的小山村一改往日的平静,村子里的李祥家更是乱成了一锅粥:4岁的女儿童童不见了。
当天,童童的父母到镇里走亲戚,奶奶带着童童留在家里。没过多久,童童就嚷着要找妈妈,奶奶哄了一会就转身忙家务了。可是,这一转身,童童就不见了。
发生了这样的大事,童童的家人慌乱不已,同村的村民们也自发帮忙寻找起来。孩子平日常去的地方,村子里偏僻的农院角落,甚至是附近的山林地头……村民们找了个遍,却始终没有发现童童的身影。
正当大家准备继续扩大寻找范围时,一则噩耗传来:村外的一处山林里,有人发现了童童的尸体。
明明离开之前还活蹦乱跳的女儿,怎么一回来就阴阳两隔了?这段时间,女儿到底发生了什么?在悲痛之余,李祥更希望早日查明真相,还女儿一个公道。
经过警方一个多月的调查,发现杀人凶手竟然是同村的王富。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王富很快归案。经审理,法院判处王富无期徒刑,并支付李祥赔偿款15万元。
王富入狱,但两家人的矛盾并没有因此得到缓解。原来,王富入狱前以务农为生,生活非常贫困,也没有结婚生子,家中只有年迈多病的父母和两个已经出嫁的妹妹,根本没有能力支付15万元的赔偿款。
考虑到王富的经济情况,法院通过救济的方式先行支付给了李祥6万元,但剩下的9万元赔偿款始终无法执行到位。
爱女被杀,凶手入狱,可是相应的赔偿却迟迟无法到位,原本就心存怨气的李祥多次找到王富的亲属,要求他们偿还王富欠下的债。王富的两个妹妹进山砍伐毛竹,也多次遭到李祥阻拦。久而久之,两家人的矛盾越积越深。
无奈之下,李祥找到庆元县屏都街道 “老娘舅”调解分中心,希望通过调解彻底结案。
摸底调查找症结 讲情说理寻找突破口
屏都街道“老娘舅”人民调解分中心在接到李祥的调解申请后,立即决定让有着30多年调解经验的赵青兴接手此案。
由于此次调解涉及命案,且时间跨度长达十年,赵青兴接手案件后不敢有丝毫怠慢,第一时间就两家的矛盾纠纷以及家庭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摸底调查。
王富为什么要杀死童童?两家人是否早有矛盾?这些疑问或许与案子的调解有关联。
在走访调查中,坊间传闻不一:有人说,王富性格古怪,杀死童童是为了宣泄情绪;也有人说,王富是因为与童童家人有感情纠纷,才杀死了童童……考虑到童童家人的心情,调解员在确定童童死因与本次调解没有直接关联后,果断放弃追根查源。但是,赔偿款的执行问题再次摆在了调解员的面前。
“我女儿都离开十年了,你们作为王富的亲属,对此没有任何赔偿,这怎么说得过去?”在李祥看来,王富进了监狱,没有能力支付赔偿款,他的亲属理应承担起赔偿责任。
可是,王富的两个妹妹并却认同:“杀人的是我大哥,跟我们没有关系。我们两姐妹都出嫁了,和大哥早就不是一家人了。我们父母的情况你们也知道,自己都养活不了,更不用说替大哥赔偿了。”
一边是失去爱女的悲痛,一边是不愿替兄还债的坚持,双方很快吵作了一团。眼看着事态越来越失控,调解员赶紧安抚双方情绪,并将双方分开进行一对一调解。
在与王富亲属交流中,调解员耐心安抚道:“你们大哥坐牢了,父母年纪又大了,你们既是妹妹,又是女儿,应该把这件事情解决好,而不是一味地推卸责任。”同时调解员又对两家人的矛盾现状进行了分析,“如果你们寸步不让,李祥可能会继续阻碍你们砍伐毛竹,你们的经济利益也会有更大的损失。”
而对于李祥的情况,调解员出人意料地给予了严厉批评:“她们大哥的赔偿款未付,你就去找两个妹妹麻烦,这在法律上行不通。后来你甚至去阻挠妹妹们砍伐毛竹,这件事你不占理。”
一番利弊分析之后,李祥和王富两家人都冷静了下来,双方都作出了让步:李祥答应在调解结束前不再阻碍王富亲属砍伐毛竹。而王富的两个妹妹也同意对李祥阻挠砍伐造成的损失不予追究,但她们也表示,两家的经济情况都不是太好,没有能力为哥哥支付赔偿款。
有了退让,调解也就有了突破口,这让调解员有了不少信心。
林权收益代替赔偿 11年纠纷有了解决方案
“要彻底化解这场纠纷,这笔赔偿款一定要解决。”对案情进行详细分析后,调解员心里有了底。
然而,从王富的家庭情况来看,王富本人及其父母没有能力支付,王富的两个妹妹家庭情况也不乐观。这笔赔偿款到底由谁来支付?调解员也犯了难。
无奈之下,调解员对王富家庭情况又进行了一次摸底。这次摸底中,调解员了解到,王富在入狱前拥有自己的自留山和责任山,这些年,他的山林都由父母帮忙打理。此时,调解员心中逐渐有了一个想法:可否将王富本人的自留山、责任山交由李祥管理,截至林权证更换,林权收益归李祥所有,以此抵消王富的赔偿款。
为了确保这个调解方案的可行性,调解员首先找到了王富的父母。调解员说明来意后,两位老人很快同意了调解员提出的让渡山林收益权、替儿子还债的想法。随后,调解员还专门找到村里的法律顾问进行多次协商,并约上村干部一起去王富所属的山林查看情况。
经过实地验证,这个调解方案很快敲定:首先,调解涉及的是山林林权收益,并非山林权属,在法律上具有可行性;其次,截至林权证更换,李祥通过王富山林所获收益,足以代替王富的赔偿款;再者,王富的山林由李祥管理,山林本身不会荒废;另外,王富本人自留山、责任山界址清晰,可有效避免其他纠纷。
这一方案可谓一举多得,很快得到李祥和王富两家人的认可。当天,在当地林业部门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如今,王富自留山和责任山的山林已由李祥夫妻正式接管。
律师有话说
以法律为准绳化解“执行难”
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钱晨成律师认为,本案涉及的法理问题相对复杂。
首先,王富在服刑期间,其亲属是否有义务代为支付赔偿款?事实上,王富系因违法剥夺童童生命而被判需向死者家属进行赔偿,显然该赔偿义务是基于王富的个人违法行为而与其他家庭成员无关。因此,从法律上而言,该赔偿款系王富的个人债务,王富的妹妹或其他亲属无需承担。
其次,李祥阻碍王富妹妹砍伐毛竹的行为是违法的。李祥爱女心切,索要赔偿的心态可以理解。但从法律上而言,王富妹妹没有责任或义务“替兄还债”,李祥以不合理的事由阻碍王富妹妹通过砍伐毛竹获取生活来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王富妹妹的合法权益。
基于以上原因,调解员出谋划策,解决赔偿款执行难问题是比较合理的。因王富依法对自留山和责任山享有财产性权利,王富将自留山和责任山交由李祥处置之后,李祥可通过对自留山和责任山的接管而兑现赔偿款。这种方式既避免了李祥的无尽等待,又没有增加王富妹妹或其他亲属的负担,可谓一举多得。
(文中所涉当事人除调解员和律师外,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