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5版:平安巷

检察监督社区矫正

  本报记者 李小文 通讯员 杨晓伟 

  本报讯 近日,由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联合当地司法、公安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在例行开展每季度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发现一名矫正人员谷某酒驾被拘,已严重违反监管规定,检查组当即依法作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

  据了解,近年来,南湖区检察院形成了社区矫正常态监督工作机制,每个季度都会同司法、公安部门,对辖区内11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联合检查,同时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切实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入矫、解矫情况和管理、教育动态等,对违反监外执行规定或者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积极督促依法收监执行。

  据统计,2015年以来,南湖区检察院通过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共依法监督收监15人。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检察监督社区矫正 2018-04-13 2 2018年04月1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