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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8475号

  龚崇武、陈保利:本院受理原告傅超丹诉被告龚崇武、陈保利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84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8758号

  叶枫、黄增祥:本院受理原告魏康诉被告叶枫、黄增祥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87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8892号

  张威良、邵一川:本院受理原告张丹丹诉被告张威良、邵一川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88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9043号

  陈守富:本院受理原告陈荣书诉被告陈守富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26民初90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1783号

  毛兰英、陈迢:本院受理原告金程城诉被告毛兰英、陈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1783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7月13日上午09时00分在杭坪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2453号

  陈健伟、陈桂香:本院受理原告陈文革诉被告陈健伟、陈桂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2453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8-04-13 2 2018年04月1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