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图口腹之乐 男子带着电棒到河边
通讯员 薛建贺
本报讯 没有捕捞许可证,且正值禁渔期,竟然用电棒电击捕鱼,导致部分鱼苗被电击捕捞。近日,在苍南务工的湖北籍男子姚某因涉嫌非法捕捞被警方刑事拘留。
当日,苍南龙港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一条内河里用电棒电鱼。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查获正在电鱼的姚某,并缴获电棒、捕鱼网、电瓶、功率器等工具。当时,姚某已非法电鱼64条,全都是小鱼苗,体积不超过手指宽大,还有一些小河虾。
姚某交代,他在苍南龙港务工,当晚闲着无事,就想电些鱼自己食用。于是,他带着工具到附近一条河道内,将电棒放到河里,接上电瓶,用功率器控制电压电鱼。
据悉,当地4月1日至5月31日是禁渔期,而姚某既没有捕捞许可证,又无视禁渔期规定,其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故警方给予其刑事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醒,电、炸、毒鱼是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渔业法第38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具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家千万不要为了图一时的口腹之乐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