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周丽豪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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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债权清单 (截止2014年8月15日)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周丽豪签订的编号为COAMC浙-2018-A-34-001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其对借款人浙江思奥箱包皮件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周丽豪。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
周丽豪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周丽豪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方式 :0571-87163432
周丽豪 联系方式 :880255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