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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说法

谎称借卡过账 “塑料花”朋友骗走12万

  通讯员 林建平 黄海斌 

  轻信所谓的朋友,结果损失了12万元,近日,经龙游检察院提起公诉,骗了朋友的汪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汪某某与阎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5月23日,汪某某向阎某谎称银行要向其发放一笔贷款,因其系银行“黑户”,需要借用阎某账户过账。阎某遂将自己的手机交由汪某某操作,并将自己的银行手机APP账户及密码告知汪某某。随后,汪某某通过该账户擅自以阎某的名义申请银行“快E贷”贷款12万元。当日,该笔贷款发放至阎某银行账户后,阎某误以为这12万元为汪某某所有,随即通过微信向汪某某转账10万元,剩余2万元以其他方式转给汪某某。

  经龙游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汪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1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检察官提醒,交朋友须谨慎,识人品要时间。该案被害人没有认真地考察“朋友”的人品,仅凭酒桌上的几次推杯换盏和一两次洒脱的消费,就轻信了所谓的朋友,碍面子、不设防,从而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11 谎称借卡过账 “塑料花”朋友骗走12万 2018-04-19 2 2018年04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