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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公告

西藏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华博管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单位:元

  根据西藏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华博管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西藏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浙江华博管业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华博管业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西藏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华博管业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5 西藏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华博管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04-19 2 2018年04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