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金黄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单位: 人民币元
注:1.上表本金、利息暂计算至2015年4月30日,基准日为2017年7月6日。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
4.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金黄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02HZ2015006-1-1,日期为2017年7月6日),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本公告项下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浙江金黄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金黄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金黄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金黄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金黄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645713555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金黄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金黄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04-20 2 2018年04月2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