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晖被追授“全国优秀法官”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胡芦丹 王嘉
本报讯 “你的案头,摊开着还没有看完的书;你的手头,还留着二十多个还没来得及办理的案件;你的心头,是天天等着你回家陪她吃饭的妈妈……可是现在,你却静静地躺在那里……”
昨天,省高院和台州市委在台州市联合召开追授林朝晖同志荣誉称号命名大会,追授林朝晖“全国优秀法官”“全省优秀法官”、台州市“最美公务员”荣誉称号。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最高院政治部宣教部部长叶健,台州市委书记陈奕君向林朝晖的妻子郑慧颁发了证书。
林朝晖是临海法院原副院长,2017年8月10日因公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52岁(本报2017年9月15日曾作报道)。作为首批入额的副院长,林朝晖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仅去世前两个月就主动承办47件案件;他协调多方,在台州首创性地设立专业审理道路交通案件的巡回法庭;他走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开展调研座谈,探索建立诉调对接大调解机制;他从不用手中权力为自己和家人谋取私利,恪守法官职业道德,母亲因交通事故受伤,案子到了法院,他作为分管领导,没有打过一次招呼。
在很多同事眼中,林朝晖亦师亦友。临海法院法官助理王洋洋昨天在会上以《说好的不会先走》作了发言,“您短暂的生命,如烛火熄灭,却留下了暖人的光明。您的一生,无愧于胸前的法徽,无愧于组织的信任,更无愧于人民的重托。您的精神长存,将激励着我们一代又一代的法院人奋勇前行!”
李占国号召全省法院干警要以林朝晖同志为榜样,做新时代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出无愧于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