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电话让他陷入魔窟 一顿毒打让他坠入地狱
杭州检方披露桐庐“挖山寻尸案”更多细节 打电话将被害人骗入传销窝点的帮凶被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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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赵云
尸骨被埋桐庐深山三年,警方硬是挖山近半个月,终于找到被害人的尸体。今年1月初,桐庐警方披露的一起非法传销致人死亡案件的侦破始末让人震惊(本报1月10日12版曾作报道)。非法传销者的凶残,被害人重见天日时受尽屈辱的模样,更令人深深感受到传销之恶!
数月之后,4月24日,杭州市检察院进一步发布了这起案件的更多细节,并对该案中将被害人大力(化名)骗入传销窝点的另一名嫌疑人郭某某提起公诉。大力是怎样被骗入传销窝点的?遇害前一刻,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工友的电话
大力,1986年出生,湖北人,10年前到四川做了上门女婿,妻子带着9岁的女儿和6岁的儿子生活在四川,而他则常年在外打零工。虽然和家人聚少离多,但每年春节,大力都会回四川和家人团聚。
2014年1月,春节临近,大力的小姨子突然接到了在杭打工的大力的电话。电话那头很吵,她依稀听清大力支支吾吾地说自己人在“富春”,之后电话便挂断了。
那个春节,大力没有回家,也没有和家人有任何联系。
而且,这以后整整两年多,也一样音讯全无。大力的家人到处找他,碰到以前和大力一起干活的工友就问,但大家都摇头。大力就这样凭空消失了。
家人们并不知道,大力当时那个简短的电话,是冒着多大的生命危险打的!而且,电话挂断后,紧跟而来的,是传销分子惨无人道的殴打……
原本在杭州打工的大力,为何会身陷传销窝点?
这要从大力认识的工友郭某某说起。
郭某某1987年生,也是湖北人。来杭州之前、在江西打工的时候,大力就认识郭某某了。年龄相仿加上又是老乡,大力就和郭某某“结了伴”。此后的五六年间,两人曾多次一起四处打小工找活儿干,主要跟着一些包工头做隧道工程。
2013年七八月份,郭某某听说浙江有3个隧道工程可以做,就赶来了。可到了桐庐,他才发现其实并没有什么工程,他是被骗入传销组织了。三个月后,郭某某被成功洗脑。
2014年1月初,郭某某突然接到了大力的电话,问他有没有活儿干,给他介绍一下。已经被洗脑的郭某某跟大力说,有活儿,让他也过来,但是要带几万块钱先投资。
郭某某后来跟提审他的检察官交代,其实当时他知道自己已经进了传销组织,不想让大力来,所以故意多说了几万元,以为大力会知难而退;同时,他自己已经被传销组织控制,接了这个电话后,“大主任”(传销组织内部称谓,以下同)更是直接指示他把大力骗过来,发展成下线,所以他也就狠狠心继续骗了下去。
没想到,大力真的带着钱来了。
为了进一步稳住大力,大力刚到桐庐的时候,“大主任”让郭某某和大力见过一面,但第二天就把郭某某转移了。在传销组织内部,不让熟悉的人在一起,这样更有利于对每一个人进行洗脑和控制。
后来,郭某某又被传销组织派来见过一次大力,主要是因为大力被骗入传销窝点后一直“不太服从管理”,他们想借助郭某某和他是好友的交情进一步劝说大力,给他洗脑。
惨死小黑屋
然而,大力并没有屈服,还是抱着希望,想要逃出魔窟。
他发现,那个“家”的门上了锁。环顾四周,房间的窗户或被钉上了钉子,或被铁丝网封住,大白天屋子里也拉着窗帘,大力顿时脊背发凉。
传销组织的“手机管家”肖某回忆,大力刚来“家”的一个星期,表面上还是“比较配合”的。
一天中午,大力主动跟他说,要给家里打电话“借钱”。肖某同意了,让他用免提的方式打电话。电话里,一开始大力只是含糊地跟家人说自己“人在富春”,没想到,他趁着周围的嘈杂声,竟说自己“被传销控制了”。守在一旁的肖某立刻把他的手机扔出了房间。
大力的反抗、求救,让传销组织的头目们陷入疯狂。
肖某报告后,传销组织的头目之一陈某某立即喊来另一窝点的“大主任”谭某某和“小主任”杨某某,让他们好好教训大力一顿。之后,陈某某摔门而出。
“谭某某边扇他耳光边用脚踢他、踩他,杨某某在一旁帮忙,时不时也会踹他几脚。”肖某在供述中说,大力被打得在地上滚来滚去,样子很痛苦,大约过了十几二十分钟,就昏迷了。
事情闹大了。
陈某某闻讯一边往回赶,一边给组织里最高级别的总管王某某打电话。他本想让人把大力抬下楼送医院,却被王某某阻止了。
当晚,大力死了。
“他死在小房间里。我们本来想把人扔到江里去的,但又怕尸体会浮起来,所以决定找个地方埋掉。”在后来的讯问中,陈某某、谭某某、杨某某对他们共同的埋尸行为供认不讳。大力被打死后,为掩人耳目,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到距离案发地20多公里的桐庐县瑶琳镇的荒山上,开始挖坑。
“我们在山上连续挖了2天,坑大概有1米多长、2米深的样子,因为太偏僻,沿途我们折断树枝做记号。”
大力死后第四天晚上8点,三个人把尸体装进事先准备好的编织袋,用电动三轮车运到山脚下。
“因为天黑,我们找不到原来的路,就一直等到第二天凌晨天亮一点后,才把他抬上去的。”在回去的路上,他们烧掉了大力的衣物。
追诉“帮凶”
2016年5月,杭州市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个来自湖北的报警电话,报警人正是大力的妻子。
2017年1月春节前夕,连续的雨天,异常阴冷。桐庐县瑶琳镇后浦村大庙自然村的敖岭山上,警方已经在这里整整工作了14天,两台挖掘机几乎挖开了半座山,伍警官的心里越来越没有底:如果“人”确实被埋在这里,怎么会找不到呢?
突然,挖掘机停了,一个声音打破了短暂的寂静:“找到了!快来看!”
在技术人员的配合下,被扒开的土层下逐渐显现出一具腐败的尸体。
经侦查机关提取DNA比对,证实尸体正是与家人失去联系的大力。时隔三年,挖开半座山,警方终于找到了他!
2017年5月,杭州市看守所审讯室。
“你和他无冤无仇,就这样将人打死后埋进山里,是不是太过残忍了?”杭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的赵梅梅问。
“不把他埋起来,难道让他曝尸荒野?这样不是更残忍!”谭某某的辩解仍然振振有词。
“你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你真正应该做的是承担责任!”9年了,赵梅梅办理过的命案不下百起,她听过无数版本的杀人理由,或因情或为仇,而像谭某某这样对一个无冤无仇的人下死手还毫无悔意的,她还是第一次碰见。
虽然几名犯罪嫌疑人都认了罪,但赵梅梅还是决定要去埋尸地点现场复勘,这样她才能进一步确认所有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
“被发现时,尸体上身赤裸,倚靠在坑里,发现尸体的位置和犯罪嫌疑人指认的地方几乎是同一区块。”在桐庐瑶琳镇敖岭山,参与挖掘工作的警官的描述和现场看到的景象,让赵梅梅对埋尸的地理位置、周边概貌等有了直观的印象。
“如果不是亲历者,根本无法在这片面目全非的山上准确地指出埋尸位置和埋尸方式。”赵梅梅的心里多了一份确信。在进一步确认大力的死亡和谭某某等人的伤害行为之间的关联后,这起案件的证据形成了严密完整的证据链条。
40多份讯问笔录、700多页文字笔录的反复审阅和细节比对,案件罪责逐渐明晰,犯罪行为得以印证。经过6个多月的审查,该案最终顺利提起公诉,这才有了2017年底法院的一审判决,谭某某、王某某、陈某某、杨某某被绳之以法。
考虑到传销之恶,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将大力骗入传销组织的郭某某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犯罪,遂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8年1月9日,桐庐县检察院依法对郭某某批准逮捕;4月19日,桐庐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郭某某提起公诉。
据了解,2015年1月至今,杭州检察机关共受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65件156人,这其中还不包括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案件。“传销活动发展的特点之一是通过亲友、老乡等人脉圈、关系网发展组织,带来的常常是朋友成仇、夫妻陌路、兄弟相残甚至家破人亡。所以,要从源头上减少传销类案件的发展,就要对欺骗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人员依法惩处。”赵梅梅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