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平安巷

父债子还,并非天经地义

执行法警的公正让他由疑转谢

  通讯员 高贝 

  本报讯 “依法为民做主,执行为民解忧”,近日,老郑把这面锦旗送到台州路桥法院时,执行法警小林的内心百感交集,因为此前,他和法院曾是老郑“质疑”的对象。

  2013年,老郑借给郭某5万元钱。2016年上半年,郭某去世,老郑将郭某的妻子吴某及郭某女儿小郭告上了法庭,要求她们偿还欠款及相应利息。

  同年8月,法院经审理判决吴某偿还老郑本金5万元及利息,判决小郭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本息。宣判后,吴某远走他乡,销声匿迹,小郭也拒不还款。

  去年2月,老郑向台州路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承办人第一时间查询了小郭的银行账户及财产,冻结了其部分存款及车辆。但是,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小郭继承了其父亲郭某的遗产,法院一直无法对小郭名下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父债子还,不是天经地义吗?”“为什么不采取措施?”“她怎么可能没有继承任何遗产?”“是不是因为我是外地人?”……此后,老郑三番五次来到路桥法院,质疑执行人员。尽管执行人员一遍遍解释,但老郑始终认为是法院和执行人员不作为。

  前不久,老郑再次来到法院执行局,称发现了新线索,郭某曾委托他的朋友梁某处理房产,在2016年6月到9月间,梁某将处理房产所得的其中12万元打到了小郭的银行账户。

  次周,执行法警小林出差回来,便根据老郑提供的线索,去各家银行查询汇款记录。查到相关记录后,小林又找了相关人员核实情况,在有力的证据和强大的执行威慑力面前,被执行人小郭终于履行还款义务,老郑的案件由此很快执毕。

  近日,老郑在亲友的陪同下,带着锦旗来到路桥法院执行局表达谢意。执行法警小林收到锦旗后表示,“这是我分内的事,其实不必感谢,但也希望申请执行的人们能对执行工作多一份理解,同时也欢迎大家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线索,以便尽快执毕案件。”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3 父债子还,并非天经地义 2018-04-28 2 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