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材娇小的女毒贩 独自将毒品藏进天花板里?
检察官多次现场模拟后确信:她一定有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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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钱聪
湖州市检察院公诉一部承担着湖州市所有重特大毒品案件的公诉工作,作为副主任的员额检察官马丽媛,更是承担了其中的“重中之重”。10年来,她办理了多起重特大、复杂毒品案件。面对狡猾老练的毒贩,她总能拨开重重迷雾,敏锐地发现埋藏深处的秘密,挖掘出不为人知的罪恶。
不怕碰壁,啃下“硬骨头”
2015年,马丽媛承办了杨某等8人贩卖毒品案。此案中,从杨某处购毒的曾某交代说,他曾在杨某租住的出租房内向杨某购买了500余克甲基苯丙胺。但老辣的杨某从侦查到移送审查起诉,始终一口咬定自己并未贩毒。杨某和曾某,谁在撒谎?
马丽媛仔细审查案卷后发现,这是一起棘手的孤证案,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杨某向曾某贩卖过毒品,此案将面临无法定案的局面。
审查起诉期限紧迫,能否补充到充分的证据,是决定此案走向的关键。在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后,马丽媛了解到,侦查机关曾向与杨某合住的杨某女友王某求证。但因为害怕打击报复,王某说她当时在玩电脑,并不知道杨某和曾某到底有没有交易。后来,湖州当地公安机关多次联系王某,但怕引火烧身的王某干脆不接电话。
同在现场的王某的证言,将是此案的重要证据。虽然之前侦查人员已多次碰壁,但马丽媛还是决定试一试。她联系了王某所在的四川公安机关,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终于补到了王某的证言。之后,她又顺藤摸瓜,追查到了杨某在毒品交易前几日坐火车从贵州到湖州的购票记录,以及杨某在浙江频繁与购毒者联系的手机通话记录。由此,杨某从贵州买毒,再到浙江售毒,并在整个过程都有客观证据佐证,杨某贩卖毒品的事实证据确凿。
凭着敢啃“硬骨头”的勇气和不放弃每一个疑点的执着,马丽媛最终以强有力的证据顺利将此案提起公诉。杨某也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从身材和眼神中看出端倪
在马丽媛办理的诸多毒品案件中,河南籍女毒贩刘某让她印象深刻。
马丽媛记得,第一次去提审,当看到身材娇小、个子还不到1.6米的刘某,再回想此案中的毒品数量,马丽媛就心中暗暗生了疑。
“你是怎么藏毒、取毒的?”马丽媛问。
面对马丽媛的灼灼目光,刘某眼神躲闪着看向别处,吞吞吐吐地说:“我是掀开天花板,把冰毒藏进去,后来又爬上去拿出来的。”
刘某身材这么娇小,她怎么可能单凭一个人的力量,把冰毒藏到那么高的天花板里,而且是天花板里最隐蔽的角落?凭着多年办理毒品案件的经验和刘某躲闪的神情,马丽媛觉得刘某并不是“一个人”。
怀着这样的疑问,马丽媛多次前往案发现场勘查,并进行模拟实验。最终,她确信此案必有帮凶。
于是,马丽媛再次来到看守所,和刘某长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果然,刘某交代出,本案还有帮凶。窝藏、转移冰毒的王某就这样被追诉到案。
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纵一个罪犯,秉承着这样的司法理念,马丽媛对待每一起毒品案件都认真细致、条分缕析地审查证据、认定事实,以法为剑、以理为刃。经她办理的毒品案件,全都做到了罚当其罪。
为办铁案,发出检察建议
马丽媛说,作为一名检察官、一线禁毒人,有责任也有义务与相关部门共同打击毒贩,维护社会平安。为确保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马丽媛针对法院和公安机关办理重大毒品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取得了良好成效。
去年11月,马丽媛在办理一起贩卖毒品上诉案件时,发现其中一名嫌疑人的到案经过与事实不符。针对这一情况,她向办案公安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公安机关接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开展调查,约谈办案民警,迅速进行了相应整改,并向马丽媛表示了感谢。
去年12月,长兴县法院在审理被告人伍某贩卖毒品一案时,认定其有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的重大立功情节,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年。但接手此案后,经认真审查,马丽媛和同事确认伍某检举揭发的对象并非重大嫌疑人,伍某也就不构成重大立功,并据此提出抗诉改判意见,最终被湖州市中级法院采纳并改判为2年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