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9版: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福建省信嘉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从工商银行收购的福建省信嘉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公开竞价,现予以公告。

  1、债权情况:单位:万元

  序号债务企业名称所在地债权本金利息担保情况资产状况备注1福建省信嘉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安市924.26208.28刘剑勇、高巧芳、刘可光、江琳月刘剑勇、高巧芳名下宁德市曲尺塘路8号8幢1-3层102室设定抵押担保,提供314.5万元最高抵押;刘剑勇、高巧芳名下福安市城北新华中路3号天恒国际大厦13层130910、131112房、1层116、117房设定抵押担保,提供480.0万元最高抵押;刘剑勇、高巧芳名下福安市城区城北新华中路3号天恒国际大厦1层115号设定抵押担保,提供232.4万元最高抵押;刘可光、江琳月名下福安市城北新华中路3号天恒国际大厦6层60102号(已处置完毕)、福安市城区城南南郊金马水产市场6号楼1层4号设定抵押担保,提供90.1万元最高抵押;刘可光、江琳月、刘剑勇、高巧芳名下福安市城北新华中路3号天恒国际大厦6层608号(已处置完毕)、6层60304号设定抵押担保,提供247.7万元最高抵押合计924.26208.28  

  (以上债权本息均暂计算至2017年9月20日止)

  2、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3、处置方式:单户债权转让或单户债权收益权转让。

  4、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配资

  5、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18年4月28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如需了解资产包内每户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6、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7、受理公示事项: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潘经理     

  联系电话:0577-88855817

  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1418室   邮政编码:325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   (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8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福建省信嘉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2018-04-28 2 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