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长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从【工商】银行收购的【长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等【1】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现予以公告。
1、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长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债权总额【31,777.32】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9907.26】万元,利息【1870.06】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3】月【28】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保证担保,借款人以其位于长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自有厂房进行抵押,位于北白象镇塘下村、后西漳村、鹤浃村;乐清市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股权抵押;保证人为耀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民扬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新密封有限公司、章永康,叶美娟、叶祥桃、叶祥呈,黄巨分。
2、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3、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或收益权转让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4、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配资。
5、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8】年【5】月【3】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0】个工作日有效。
如需了解资产包内每户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6、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7、受理公示事项: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577-88855815】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 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