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追逐并逼停法院执行车队
代价来了:4人因拒执罪被判刑
本报记者 高敏
实习生 钱炫兆 通讯员 辛成
本报讯 抗拒执行能嚣张到什么程度?7日,杭州市江干区法院宣判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被告人张某等人公然在江苏南京绕城高速公路上追逐法院警车,并逼停被法院扣押的车辆,导致发生两车追尾事故(本报2018年2月12日曾作报道)。法槌落下,张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到2年不等。记者从判决后举行的杭州市两级法院打击拒执案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以来,杭州两级法院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65件71人,公安机关立案43件45人。
回想起2017年11月8日发生在南京的那一幕,执行法官张帆用“惊心动魄”来形容。当时,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的警车一前一后“护送”,被扣押的奔驰车排在第二,江干区法院的警车排在第三。4辆车刚上高速公路不久,1辆别克车就尾随其后,还不时别过来靠近车队,后来竟大转方向盘横插到奔驰车前。一阵急刹后,奔驰车被逼停,后方的警车因躲避不及追尾。突发情况让车队停了下来,别克车上下来3个气势汹汹的大汉,连声质问执行法官为何扣车。
张帆是这起执行案件的承办人,扣押的奔驰车为陈某、郝某夫妇按揭购买,两人因逾期未还车辆按揭款,被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起诉到江干区法院。案子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发现陈某夫妇只有这辆奔驰车是借款抵押物,于是对车子进行查封。根据GPS定位,法院查到车辆在南京。张帆等人前往南京扣车时,奔驰车的实际控制人张某已有涂改车子车架号等抗拒执行的行为,于是江干区法院请求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协助执行,没想到返程时竟然发生了高速逼停警车的事情。昨天,背后指使人张某和当天闹事的3个大汉共4人,均因拒执罪被判刑。
拒执罪的设立是威慑被执行人,督促自动履行法定义务的一把利剑。5月3日,省高院部署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要求全省法院全面运用公诉自诉手段,做好拒执案件的审理工作,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江干区法院向区公安分局现场移送了2起拒执案件。这2起案件都涉借款纠纷,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都有履行能力,却采取各种手段规避执行。其中1起案件的被告是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的一名副教授,执行期间,他与同是被告的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企图通过这样的手段逃避执行。
江干区法院、检察院与公安分局还签署了打击拒执案件的会议纪要,对依法打击涉执行犯罪中的办理期限、材料移送、联系机制、立案监督、联合宣传等方面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