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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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兴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并按合同约定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现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再次按合同约定方式以公告形式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请借款人和担保人向兴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