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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平安巷

  通讯员 李洁 

  本报讯 近日,温岭市法院出台了《关于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的若干意见》并发布了首批“职业放贷人”名录,51名法院“常客”上榜。

  为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温岭市法院结合案件高发态势,对同一或关联原告在该院涉及民间借贷诉讼(含诉前调解),同一年度内涉及10件以上,或近3年内累计20件以上的,纳入职业放贷人名录。据统计,51名“常客”3年来涉及案件2110件,标的额达2.16亿。

  被纳入职业放贷人名录的,在诉讼过程中,涉及被告对案件事实提出抗辩的,原告经法院2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被依法拘传;或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按对其主张的相关事实不予认定处理。

  同时,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对职业放贷人名录中的人员,将严格、谨慎审理,如发现存在高利转贷、暴力索债、虚假诉讼等违法事实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机关处理。

  《意见》还对特定人员参与职业放贷的情况进行了规定,比如,公职人员参与职业放贷的,将线索移送监察委、组织部处理。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2018-05-15 2 2018年05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