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8年5月17日
(2017)浙0681民初15785号
金朝君:本院受理原告赵夫祥诉被告金朝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681民初157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诸暨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3025号
苏州绅度家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君庭尚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304民初302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程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8月14日9时30分在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你应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3017号
詹波:本院受理原告黄良华诉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304民初301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程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8月14日9时在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你应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05民初1169号
甘洋云:本院受理原告丁海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305民初1169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82民初10966号
周朝章、林微:原告浙江乐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成支行诉你们与周方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382民初109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1破61号之一
2017年9月28日,本院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的申请,裁定受理瑞安市润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债务人的财产已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请求本院宣告瑞安市润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本院认为,管理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本院于2018年4月23日裁定宣告瑞安市润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1破199号之一
2017年12月21日,本院裁定受理瑞安市亿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债务人的财产已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请求本院宣告瑞安市亿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本院认为,管理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本院于2018年4月20日裁定宣告瑞安市润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8)浙0481民初2092号
边云飞(公民身份号码352224196805045910)、张盼盼(公民身份号码352224196910292526):本院受理原告陆玉清与被告边云飞、张盼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判令被告边云飞归还借款40000元并支付利息906元(暂计至2018年3月1日,之后按每日18.89元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实现债权费用2500元,被告张盼盼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20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海宁市人民法院
(2018)浙0424民初412号
嘉兴大星法兰管件有限公司、温州大华燃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茂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答辩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40在本院西塘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若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海盐县人民法院
(2018)浙0424民初413号
嘉兴大星法兰管件有限公司、李云光:本院受理原告王茂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答辩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40在本院西塘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若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海盐县人民法院
(2018)浙0424民初1760号
卢潮:本院受理原告盛桂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法律文书。原告诉讼请求:1、被告卢潮立即归还原告借款100000元,并支付利息(按本金100000元,以月利率2%从2017年1月12日计算至借款本金全部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海盐县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3133号
陆友诚、陈雅芳:本院受理原告胡勇诉被告陆友诚、陈雅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无法采取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与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分别是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埭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