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周勇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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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周勇(身份证号:330103198010030455)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相应权利依法转让给周勇。周勇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周勇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周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