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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严防严查,规制民间高利贷

乐清市法院:半年司法拘留17人

  通讯员 纪承伟 

  本报讯 半年来,先后约谈疑似高利职业放贷人72人,确认存在虚假陈述的职业放贷人58人,以妨碍民事诉讼行为予以罚款58人114.63万元,司法拘留17人,累计促成635件案件撤诉或按撤诉处理,227件案件撤回执行申请……昨天,乐清市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半年来规制民间高利贷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近年来民间高利借贷引发的诉讼潮引起了乐清市法院的高度重视。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向光牵头成立规制高利借贷专班,对民间高利贷现象进行调研。依托审执系统大数据,该院对721起案件进行正反向“拉网式”摸排。

  林向光说:“民间高利借贷不仅干扰了金融秩序,而且打击实体经济发展,甚至导致黑恶势力的滋生。职业放贷人非法拆借、以贷养贷的违规行为,实际上使银行信贷资金异化为民间借贷资金,金融风险的关联性增强。”为此,乐清市法院发函银监办,依法查明重点25名放贷人资金往来明细,在源头上杜绝套取银行资金转贷的现象发生。

  2017年12月,乐清市法院出台《关于规范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在规制高利借贷的同时注重保护合法借贷行为,建立了全省首个虚假诉讼人名单库,甄别确定当事人是否为职业放贷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不仅对证据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还对证据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该院还确立民间借贷审理流程,综合判断是否属于民间高利借贷虚假诉讼,并积极启动依职权调查程序,严格审查出借人的目的、借款人的目的及用途,结合案件其他情况综合认定。

  该院注重源头规范,要求当事人在立案、庭前签订诚信诉讼承诺书。

  乐清市法院规制民间高利借贷行动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一些当事人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纠正之前诉讼和正在进行诉讼造成的不良影响。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严防严查,规制民间高利贷 2018-05-18 2 2018年05月1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