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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请吃穿山甲事件”涉事官员 因受贿罪获刑10年半

  @华商报

  (华商报官方微博)

  据广西省高院消息,近日,被告人李宁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去年2月6日,一条“广西官员请吃穿山甲”的微博被网友翻出,一名香港男子曾在2015年发微博称在广西考察期间,被当地部门领导请到办公室吃穿山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核查,吃穿山甲系私人宴请,参加宴请的公职人员只有自治区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一人。


浙江法制报 微法 00009 “官员请吃穿山甲事件”涉事官员 因受贿罪获刑10年半 2018-05-18 2 2018年05月1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