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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网上联系线下“交易” 5个月大的宝宝被妈妈的男友卖了

好在遇到了嘉兴的警察叔叔

  本报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孙羽栩 陆陈忆 

  “她真的太可爱了!”前几天,嘉兴市港区公安分局来了一位“客人”——一名5个月大的女婴。看着她在床上乐呵呵爬来爬去的模样,不少民警不由地露出了笑颜。原来,这名惹人喜爱的女婴,竟是被人从天津拐卖到嘉兴,刚刚被嘉兴民警解救出来的。

  紧急协查

  5月15日,嘉兴港区警方接到天津警方的协查通报,一名5个月大的女婴在10多天前,被人从天津拐卖到嘉兴乍浦,拐卖女婴的嫌疑人蒋某已在天津落网。

  根据天津警方提供的线索,民警迅速对一林姓男子展开调查,并很快发现了一名可疑女婴。随后,警方进行了摸底排查,发现女婴基本符合被拐卖女婴的体貌特征。

  当晚,警方出动十余名警力,兵分两路迅速出击,在乍浦某小区内解救出女婴,并在另一个小区控制住买家林某。

  经连夜审讯,林某对花5万元买下女婴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32岁的林某是乍浦本地人,因为和妻子结婚8年一直没有孩子,收养孩子心切的他就动起了在网上找孩子的歪脑筋,“我就一直搜索送养小孩的信息,网上找了几天没找到。后来我发了帖子,有人就加微信问我是不是想收养小孩?”

  林某所说的这个人,就是山东人蒋某。当时,蒋某表示他有个5个多月大的女婴,可以给林某收养。随后,两人约定带孩子来嘉兴交易。林某交代,“和我见面的是一男一女,小丫头蛮健康的,很可爱,我心里很喜欢。他说要6万元,我给了5万元。”

  “曲折”交易

  林某高兴地把女婴抱回了家,但他不知道,这名女婴并非蒋某所生。

  那么,蒋某和女婴是什么关系呢?警方调查发现,这背后藏着一段“曲折”的故事。

  蒋某与女婴的父亲是老乡,都是山东人。通过这层关系,蒋某认识了女婴母亲。女婴父母感情不好,但女婴的父亲没想到,蒋某会“趁虚而入”,与他的妻子发展成亲密关系。后来,蒋某将她和孩子一并从山东带至天津。

  在天津,蒋某嫌女婴吵闹,渐渐将孩子当成了麻烦和累赘。在网上搜索到林某发布的“求子”信息后,蒋某心生歹意,决定将女婴卖给林某。

  5月2日,蒋某借游玩之名,哄骗女婴母亲带上孩子一起来到嘉兴。与林某达成交易后,蒋某又欺骗女婴母亲,称孩子被好心人收养,让她放心。

  寻到家人

  事后,林某回忆说:“小孩肯定是那个女的,她一直在喂奶。离开孩子的时候,女的有些留恋和不舍,但最后还是扭头走了。”女婴母亲回到老家后,跟老公提出离婚。在老公的一再追问下,她道出实情。女婴父亲立即报案,蒋某随即被天津警方抓获。

  蒋某和林某被抓后,女婴一直待在乍浦派出所招待室,由女民警精心照顾着。

  16日,经过分析鉴定,确认女婴是报案人的亲生女儿。17日一早,在港区警方的陪同下,天津警方带着女婴踏上了归途。5个月大的孩子什么都不懂,但见着民警却一个劲地咯咯笑,每个民警都忍不住逗逗她。“我也当父亲了,这么小的孩子经历了这么多,听着都难过。希望她踏上这列和谐号后,从此健康幸福。”来送别的民警说。

  目前,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蒋某和林某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这起案件也暴露出一些人在收养方面的法律意识淡薄,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确有收养需求,应向民政等相关部门咨询,按照合法程序办理收养手续,否则不仅难以实现收养的目的,还可能承担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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