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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微法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安吉黑石华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方”)与张崇根(“受让方”)于2017年3月17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其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人和担保权利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受让方履行相关义务。

  据此,请有关借款人和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尽快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1.上表本金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或法院判决等法律文件为准如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安吉黑石华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崇根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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