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是我刮的,借我5万,否则还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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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慕煊 朱思君 徐国苓 火华
时间:
5月23日
地点:
宁波镇海区法院
去年11月的一天早上,宁波的王先生准备开车去上班,结果却发现自己的爱车被人用硬物划伤了,车门把手处还插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把您的宝贝爱车刮了,我是故意的,因为我现在家里很缺钱,爸爸住院了,家里资金短缺。所以想向您借个5万元,可以吗?”纸条上还留下了电话号码。
王先生继续往下看下去,后面的话更令人惊讶,“希望您不要报警,我也是迫不得已的,明年3月,我会把钱还您的……如果不给我,下次我还会来的,会更严重!”
王先生当即报警。当天,派出所一共接到了3宗情形类似的报案。
嫌疑人李某很快落网。李某22岁,家里并没有住院的爸爸。他在镇海的一家机电厂上班,每个月有4000多元收入,但他平时花钱大手大脚,要蒸桑拿、吃大餐,特别喜欢玩网络游戏,为此花了不少钱,所以每月工资都不够花。
2017年初,为了满足开销,李某开始了网上贷款,此后借款窟窿越来越大。快年底的时候,他已经欠各种网贷5万多元,每天都会收到各种催款电话。
于是,“搞点钱一次还清”的念头在李某心里产生了。2017年11月底的一天晚上,他带着写好的3份勒索信,来到镇海区骆驼街道的几条路上,找到了3辆比较好的车,分别是马自达MX-5、奥迪A6、林肯MKC,用石子或电瓶车钥匙划伤了这些车,并留下了勒索信。
李某被抓后,他的家属对3辆车9000余元的修理费进行了赔偿。镇海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