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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补足精神之“钙” 筑牢基层堡垒

我省省级政法部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开栏语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任何时候都不能懈怠;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党的十九大以来,我省政法系统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工作,牢固树立“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的理念,探索形成了“基层党建工作十法”、党支部固定学习日、“六层五级”主体责任层级管理等一批经验做法,为我省政法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5月8日,省委政法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就加强全省政法系统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全省政法系统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即日起,本报开设《坚持党建引领 打造政法铁军》栏目,就全省各级、各地政法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全会精神,切实把党建责任扛在肩上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报道。

  本报记者 张倩 

  本报讯 5月16日上午,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三楼会议室,来自全省各地的14名党员干警正在参加主题微党课比赛。参赛的每名党员干警在6分钟内,用身边事讲述了自己对于忠诚守护、自觉践行“红船精神”的理解和感悟。

  半个多月来,全省省级政法部门类似“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的创新举措比比皆是。自5月8日省委政法委员会第三次全会全面部署加强全省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全省政法系统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以来,省委政法委机关和省级各政法部门立即将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就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专题研究,提出贯彻意见和具体措施。

  省委政法委机关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出台了《关于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 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党支部建设的若干意见》,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深化机关党建工作:将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确定为党支部固定学习日,分专题开展学习交流和评议,并确定该日为缴纳党费日,严格落实按时交、足额交、自己交,切实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对党支部进行优化调整,将原有的9个党支部合并调整为3个,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当好政法系统党建工作的排头兵。

  省法院出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加强法院政治建设的意见》《浙江省法院政治督察办法(试行)》,就加强法院系统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督察制度等5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根据政治督察办法,省法院党组将切实担负起对下级法院的协管责任,同时将政治督察与司法巡查、问责机制相衔接,对存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任用干部问题突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等情形的法院和领导干部,强化问责力度,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省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大党建格局,并就规范党支部建设,提升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进行了专题研究:将现有的每月首个工作日的“固定政治学习日”升级为“组织生活日”;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督促党支部合规合理使用党建活动经费;丰富党员组织生活,不断创新载体,形成主题特色鲜明、党建氛围浓厚的开放式组织生活,使组织生活更富活力。省检察院还以“示范支部”和“五星级支部”创建为抓手,引导支部和党员将党建工作和深化服务非公经济、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刑事申诉审查、“一站式”检察服务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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