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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安吉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给滥伐林木的茶农好好“上了一课”

  通讯员 陈一鸣 王笑 

  本报讯 昨天,一起滥伐林木案在安吉县法院开庭审理。这是2017年以来,该院受理的第18件滥伐林木案。与以往不同,本案由安吉县法院院长沈芳君担任审判长,安吉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章出庭支持公诉。该案也是湖州地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

  安吉白茶经济效益高,是当地主要产业之一。受经济利益驱使,近年来,农户毁林种茶现象屡有发生。2017年以来,安吉县法院已受理滥伐林木案件18件,审结16件,给予刑事处罚18人,其中毁林种茶占了绝大多数。

  昨天开庭的案子就是颇为典型的一例。据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3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夏某、夏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为种植白茶谋求经济利益,雇请砍工擅自砍伐了位于安吉县递铺街道马家村“小西坞”山上的林木。经鉴定,涉案林地面积3424余平方米,阔叶林幼树4372株,立木蓄积14立方米。

  检察机关委托相关专业部门对被伐林地进行了生态损害评估并出具报告,认定两被告人的行为造成了生态效益损失。同时,安吉县林业局出具生态修复方案,建议由被告人栽植树木565株,并保证成活,或者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9万余元。

  “为更好地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社会效果,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我们将此案作为一个典型的案例来审判。”安吉县法院院长沈芳君说。

  经过审理,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夏某、夏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并发出补植令,责令两被告人共同在受损地补植树种565株。

  当天,安吉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公益组织人员和学生代表等共百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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