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转让通知 暨与受让方徐红霞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徐红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信浙-B-2018-061-07】,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温州宣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浙商银行2015年第1批资产包)债权(截止基准日2017 年12 月31 日,债权本息总额为1937.91万元,其中本金1565.63万元,利息372.28万元。由(1)吉隆宝薄板有限公司、常熟市吉隆宝薄板有限公司、杨相敖、董福娇分别对本金883.4万元的债务提供保证,杨相敖、董福娇以其所有的位于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333弄156号、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333弄158号和上海市普陀区古浪路108弄469号的房产提供最高额1932万元的抵押担保。(2)吉隆宝薄板有限公司、常熟市吉隆宝薄板有限公司、杨相敖、董福娇分别对本金185万元的债务提供保证,吉隆宝薄板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628弄5号1505室提供最高额269万的抵押担保。(3)吉隆宝薄板有限公司、常熟市吉隆宝薄板有限公司、泰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维益宏基集团有限公司、杨相敖、董福娇对本金4972286.32元的债务提供保证,被告吉隆宝薄板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628弄5号1505室提供最高额269万的抵押担保;杨相敖、董福娇以其所有的位于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333弄156号和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333弄158号的房产提供最高额1932万元的抵押担保。)对外转让。
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徐红霞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方式:0571-85778282
徐红霞
联系方式:13356123001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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