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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广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广振公司”)与华宏良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广振公司已将下列债权转让给华宏良。

  华宏良作为受让人,请借款人、担保人自公告之日立即向华宏良履行还款义务(若因故更名、改制、歇业、抵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广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宏良

  2018年5月3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3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05-31 2 2018年05月3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