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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声明

  2018年5月23日,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指定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担任台州市黄岩蛟龙工贸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因该公司拒绝向管理人移交公司全部印章,特声明该公司全部印章包括但不仅限于行政印章、合同章、财务印鉴、营业执照等全部作废。

  声明人: 台州市黄岩蛟龙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6月4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声明 2018-06-04 2 2018年06月0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