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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离婚现场,妻子说“女儿不是你亲生的”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朱思君 秀舟 胡剑飞 叶旭耀 吴奕娴

  

  时间:

  5月31日

  地点:

  青田法院

  婚姻走向破裂,被妻子两度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李晃(化名)本来就已经很难受了。更令他难以接受的是,妻子竟然在法庭上说出了一个惊天秘密:他疼爱了15年的女儿并不是他的亲生骨肉,而是妻子抱养回来的。

  说起李晃的婚姻,那曾是他幸福的源泉。1994年,李晃与妻子王琳(化名)相识恋爱,然后结婚。婚后,王琳在温州某鞋厂上班,而李晃则在东阳务工。据李晃回忆,虽然夫妻分开两地务工,但感情还是很好的。

  2002年初夏,李晃接到妻子的电话,得知妻子生下了女儿思思(化名)。有了孩子,李晃也有了更深的牵挂,他一有空就回家照顾妻女。但是,这种聚少离多的生活,令王琳感到身心俱疲,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分居两地是工作的原因,我们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感情还是有的。”李晃不同意离婚。

  法官认为,李晃与王琳有一定的夫妻感情,重归于好是有可能的,据此驳回了王琳的离婚诉请。

  但王琳似乎去意已决。过了一段时间,她第二次起诉离婚。这回,李晃也同意离婚,但两人为了女儿思思的抚养权争执不下。

  法庭上,王琳说,女儿不是她生的,也不是李晃的,是她抱养来的。由于婚后两人迟迟没有怀上孩子,王琳当时又急于用孩子“绑”住李晃,所以才托姐姐从别处抱了个女孩回来养。

  这消息如晴天霹雳,李晃当场就懵了,申请鉴定亲子关系。结果下来,思思确实不是他的亲生女儿。

  愤怒之下,李晃不愿意再继续抚养思思,要求王琳返还他十几年来的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

  考虑到王琳的经济状况和日后要独立抚养苗苗,法院最后确定,王琳补偿李晃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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