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1版:一版要闻

世界环境日,省高院发布浙江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我们的目标是:“美丽审判”

  本报记者 高敏 实习生 钱炫兆

  通讯员 高媛萱 

  本报讯 “依法稳妥推进涉及环境资源的公益诉讼,妥善审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检察机关提起的涉及环境资源的公益诉讼案件,充分发挥出公益诉讼的评价指引和政策形成功能。”在昨天省高院召开的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上,省高院副院长朱新力这样介绍。

  昨天是第47个世界环境日,省高院发布浙江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

  作为“两山”理论发源地,浙江近年来不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建设,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资源保护职责,加大环境权益保护力度。

  白皮书统计,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15756件,审结15103件。其中新收涉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11件,审结8件。

  今年3月22日,开化县法院审结公益诉讼起诉人开化县检察院诉被告衢州瑞力杰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公益诉讼一案。这是浙江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陈建勋介绍,开化县法院在审理这起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就检察机关的诉讼地位、庭审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

  “法院庭审时通知鉴定人出庭就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问题接受当庭质询,较好地解决了环境资源案件科学性和公正性的衔接问题。”陈建勋表示,法院判决也充分体现了司法修复理念,合理确定生态环境损害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费、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并明确将款项用于受损生态环境修复,社会效果不错。

  “法院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鼓励被告人通过承担劳务、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支付补偿金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朱新力说,温州中院、龙泉市法院等还探索设立独立列支、独立管理的环保公益专项基金或者资金账户。

  环境资源审判需要专门化的队伍。2017年10月,省高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二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并指导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目前,全省已有湖州、绍兴、衢州3家中院以及8家基层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其中湖州实现了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全覆盖,另有丽水中院及24家基层法院设立了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或合议庭。

  “下一步,浙江法院还将围绕‘美丽审判’的工作目标,创建审判特色,树立精品意识,研究环资审判的特殊规律,探索区别于传统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的特色路径。”朱新力说。


浙江法制报 一版要闻 00001 我们的目标是:“美丽审判” 2018-06-06 2 2018年06月0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