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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骗了6600多万元,全用来美容和“买买买”了

所有财产变现,也远不够对被害人的退赔

这是“执行不能”,不是“执行难”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王雄军 周继祥 

  本报讯 只要向法院申请执行了,就可以坐等法官把钱“送上门”了吗?很多人不知道也不清楚,有一种无奈,叫“执行不能”,就是当法院已经穷尽各种执行措施,依然无法找到被执行人任何财产线索无法及时执行到位的情况,这与“执行难”有着本质区别。

  昨天,舟山市中级法院召开执行风险防范新闻发布会,帮助大家正确区别“执行难”与“执行不能”。

  发布会上,舟山市中院发布多个“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某银行原工作人员钟燕达在已严重负债、无偿还能力情况下,仍虚构做生意、资金周转、买房等事由,以高息借贷为诱饵,骗取邱某某等14名被害人钱款共计6600余万元。

  这些钱均被喜欢“买买买”的钟燕达用于个人美容、购物等挥霍,单就购买服饰一项,从相关材料看,钟燕达在爱马仕消费45万余元,在路易威登消费200余万元。最终,钟燕达入不敷出而出逃,后被警方抓获。

  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钟燕达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服刑后,钟燕达没有退赔能力,唯一可以变现的财产就是警方扣押来的2块欧米茄手表和19件奢侈品服装。法院提交评估后,按照钟燕达购买时的价格计算,仅这19件高档服饰,价格就高达30.86万元。但由于二手服饰市场不大,评估机构按照成新率3-7%折算,评估价格仅为1.304万元。

  6月5日,这批赃物正在淘宝网上拍卖。但是,即便日后全部成交,也远远不够对被害人的退赔。这批刑事追赃案件就可能面临“执行不能”。

  舟山中院执行局局长刘建伟介绍,由于罪犯往往将犯罪所得用于挥霍,刑事追赃是执行到位率极低的案件类型,大多数都面临“执行不能”。

  2016年以来,舟山全市共执结案件21901件,执行到位金额41.7亿元,有效兑现了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但在首次执结的案件中,也有部分是属于查证确无财产后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案件,主要以民间借贷、刑事追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通事故等损害赔偿,以及企业破产等为主。

  “这些案件存在‘执行不能’的风险,但并不等于说法院‘执行不力’。”刘建伟介绍,事实上,法院对于“执行不能”案件的认定具有极其严格的条件和限制,其中是否对被执行人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是重要的考量。在认定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同时,法院还可采取对被执行人限制出境、纳入失信黑名单等惩戒措施。

  认定为“执行不能”后,法院对这批案件进行动态管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5年内,执行法院每6个月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一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依法及时恢复执行。

  近年来,对于“执行不能”的情况,舟山市中院运用多种方法化解。如备受社会关注的舟山渔船命案凶手方忠岳伏法后, 舟山市中院给予了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每人1万元共计12万元的司法救助基金,这也是舟山市法院救助基金设立以来单笔金额最大的一笔。

  舟山市中院副院长宋存国表示,“执行难”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能得到及时全部执行,主要表现为被执行人抗拒规避执行等,不能与“执行不能”混同。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所有财产变现,也远不够对被害人的退赔 2018-06-06 2 2018年06月0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