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来一掷千金的“大单姐”说,我有个项目 3个店员一听,啥都没问清楚就纷纷投钱
结果,协议收据公章都是假的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魏娟
频繁出入高端时装品牌专柜,出手阔绰,一看就是一位多金的主儿。可有谁能想到,当专柜的几个小姐妹抱着对这位“大单姐”的崇拜、信任,和她一起出钱投资某项目后,“大单姐”却意外“失联”了……近日,这个杭州的“大单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出手阔绰的“大单姐”
小叶、小万、小平(均为化名)是杭州某大型商场一家高端品牌女装店的店员。陈某是经常来该店大手笔消费的熟客,每次一单都是几千元,还是现金付款,半年内仅在该专柜的消费金额就高达17多万元,是店员口中的“大单姐”。
“大单姐”陈某买的越多,小叶等人每月的提成奖金就越多,因此每次“大单姐”来购物,小叶等三人都热情服务,并迅速与“大单姐”建立私交。尤其是小叶,因为跟陈某更熟,有两次陈某来看衣服但身上没带钱,小叶还自掏腰包为陈某垫款消费,前后共有7万余元。
2017年9月的一天,“大单姐”又来专柜了。挑选衣服的空隙,她跟小叶聊天说,自己任职的公司有一个投资项目需要资金,她已经投了,每月有百分之十的利息,投资期限是两个月,到期本息一次性付清。小叶觉得利息很高,有钱可赚,便让陈某将她之前垫付的5万元购物款转作投资款。
小万、小平在旁边听了,也主动要求参与,并分别交给陈某3万元。不过,陈某所说的这个公司有没有这个投资项目,投资情况如何,小叶等三人一无所知,也没有去打听。
拿到钱后,“大单姐”给小叶等三人的投资款均开具了收据,收据上有其任职公司的财务章。同时,“大单姐”还给她们带来了公司的借款协议,协议中约明了钱款为投资所用,且盖有公司的公章。
公章是用制图软件做的
当看着“大单姐”带来的协议文本时,小叶有些疑惑。这本协议打印有点粗糙,尤其是公章,虽然是红色的,但一看就不是印泥印的。可转念一想,“大单姐”买衣服那么阔绰,又是熟客,应该不会在这几万块钱上做假。于是,小叶和其他两人爽快地签了协议。有收据又有协议,小叶等三人觉得“大单姐”做事挺“靠谱”的。
转眼两个月过去,“大单姐”承诺的两个月投资期限已到,可小叶等三人发现,不仅每月百分之十的利息没有兑现,甚至连本金也没了消息。小叶她们反复联系陈某,每次陈某都打包票说:“我不会骗你们的。”又过了一段时间,小叶她们准备再次联系陈某询问投资情况,却发现陈某的电话已经无法接通。
这下,三人全都慌了神,赶紧到陈某所说的公司进行询问。结果公司人员告诉她们,陈某早已离职,且该公司根本就没有这个投资项目,也未与她们签过任何协议。直到这时,小叶她们才恍然大悟,连忙报了警。
经公安机关侦查,该公司确实没有任何投资项目需要周转资金,小叶等三人所持的借款协议上的公司公章也不是该公司的公章。陈某随即被警方传唤到案。
陈某交代,借款协议确实是她伪造的,公司公章和财务章也是她在网上搜索相似公章后使用制图软件复制上去,并彩色打印出来签名的。而收据,则是她从一个文具店里买来自己填的。从小叶等三人处骗得的11万元,均被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至于她行骗的动机,就很荒唐了。据她交代,其实此前她经常在专柜一掷千金,只是正常的消费行为,并不是为后来的诈骗做铺垫。只是那两次店员小叶帮她垫付了7万余元消费款后,她觉得这几个店员对她都很信任,就动了“这7万块钱要是能不还就好了”的歪念,于是就抛出了所谓有投资项目的幌子,没想到3个店员甚至都没认真打听一下项目细节,就都相信了。
近日,经杭州拱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拱墅区法院对陈某涉嫌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某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266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