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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公告

温州杉的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陈巨燕、乐清市盈发电气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公告清单如下:(债权转让基准日2016年4月11日,单位:万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2016年4月11日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陈巨燕和乐清市盈发电气有限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续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联系人:陈巨燕,电话:13819776111

  根据温州杉的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陈巨燕、乐清市盈发电气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温州杉的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陈巨燕和乐清市盈发电气有限公司。陈巨燕和乐清市盈发电气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陈巨燕和乐清市盈发电气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陈巨燕和乐清市盈发电气有限公司

  温州杉的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7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5 温州杉的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陈巨燕、乐清市盈发电气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06-07 2 2018年06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