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里晟舍22年前 特大抢劫杀人案开庭
两被告人被指控抢劫罪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刘云
本报讯 1995年湖州织里的“闵记饭店旅馆”里,老板闵某生、老板娘钱某英和孙子小闵以及住客于某某全被残忍杀害。被指当年犯下惊天命案的两个人,其中一人如今还成了“农民作家”。
7日,湖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抢劫杀人案。该案由湖州中院院长李章军担任审判长,湖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孙颖出庭支持公诉,湖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浩,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祺国到庭旁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夏文星带领40余名公安干警也旁听了整个庭审。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是安徽老乡,也是好友。1995年,因经济拮据,两人和王某某来到湖州织里镇企图抢劫,但因找不到合适的作案对象而未果。
计划失败后,刘某彪找到汪某明商谋再次劫财事宜。1995年11月28日,两人入住织里镇晟舍新街闵记饭店旅馆内。同月30日凌晨,趁住在同一房间的山东人于某某熟睡之际,汪某明、刘某彪用榔头猛击于某某头面部数下致其死亡,劫得20余元。后二人以退房结账为由将旅馆老板闵某生骗至房内,在劫得一枚金戒指后,汪某明用榔头猛击闵某生头面部数十下致其死亡。后来,汪某明先行潜入闵某生和妻子钱某英的房间,向钱某英威逼钱财无果,用榔头猛击其头面部数十下致其死亡,过程中闵某生12岁的孙子小闵惊醒,为防罪行败露,汪某明又将小闵杀害。之后,汪某明和刘某彪搜得100余元。经法医鉴定,4名被害人均被钝器击打头部致死。
2017年8月11日,公安机关先后在安徽、上海将被告人刘某彪、汪某明抓获归案,两被告人当场承认了抢劫杀人的事实。经最高检核准,该案予以追诉。
昨天庭审中,被告人汪某明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被告人刘某彪对一些细节提出异议,指出杀死于某某后,后面杀害老板祖孙三人的过程他并没有参与,只是旁观而已。
公诉机关出示了大量的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书证、物证等证据,还播放了一段被害人家属的视频。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抢劫杀人的事实有在案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应当以抢劫罪对两被告人定罪处罚,并依法判处死刑。被告人汪某明的辩护人认为,该案已超过追诉时效,后经过最高检核准进行追诉,且案发后被告人汪某明一直奉公守法,并未再犯罪,请求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彪的辩护人则提出认为,刘某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次于汪某明,请求从轻处罚。
庭审持续了6个多小时,合议庭认为案情重大、复杂,宣布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