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浦江县白马锁业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贷款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浦江县白马锁业有限公司等4户贷款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情况如下:
1、浦江县白马锁业有限公司债权,剩余债权本金9,639,200.00元,利息9,506.00元(利息暂计算至2016年8月20日),本息合计9,648,706.00元。原债权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由浙江浦江亚盛磁电有限公司、张育成、张小华、张江涛、柯甸、江西天丰铜业有限公司、张永清、郑鲜凤、张庚兴、黄彩球、浦江白马进出口有限公司、张程浩、张润禾提供保证担保,张永清、郑鲜凤所有的位于金华浦江县众毅名城排屋5-1号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2、金华冠华水晶有限公司债权,剩余债权本金19,500,000.00元,利息1,048,574.28元(利息暂计算至2016年8月20日),本息合计20,548,574.28元。原债权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由浦江恒捷服饰有限公司、陈建党、黄群仙、陈洪莲、张序虎、张尹、张甜甜提供保证担保;张尹、马昊所有的位于金华市义乌街1899号保集蓝郡17幢105室房产及陈洪莲所有的位于金华市义乌街1899号保集蓝郡111幢101室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3、浦江乐门管业有限公司债权,剩余债权本金9,914,385.42元,利息224,135.74元(利息暂计算至2016年8月20日),本息合计10,138,521.16元。原债权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由乐门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天柱峰景区有限公司、何星灯、何冉、何佳、贾鱼花、浦江乐门阀业有限公司、江西九龙湖旅游度假区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江西九龙湖旅游度假区有限公司位于江西抚州市资溪县鹤城镇斗岭的土地及何冉所有的位于浦江县恒昌财富广场2-1-2102室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4、浙江浦江富源工贸有限公司债权,剩余债权本金5,100,899.70元,利息0元(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5月31日),本息合计5,100,899.70元。原债权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由李世恩、陈惠英、浙江省浦江顺丰工艺品有限公司、浙江中能博瑞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李木基所有的位于浙江省浦江县宣西路24号房产;李世恩所有的位于浙江省浦江县浦阳镇文宣西路114号房产;楼彩娟所有的位于浙江省浦江县人民东路90号中单元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欲了解抵押及保证人详细信息请登陆公司网站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单户或打包债权要约邀请竞价转让、协议转让、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特别通知:上述债权项下义务人系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全资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以下相关方对该债权具有优先购买权:国有企业及国有企业出资人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人民政府或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或持有国有企业债务人国有资产的集团公司。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公告到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司,若超期未告知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167871
传真:0571-85167878
通讯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5楼
邮政编码:310006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6361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