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宁波维欣家纺工业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贷款 债权处置公告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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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人民币)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在浙江法制报和公司网站刊登了对宁波维欣家纺工业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贷款债权处置公告。现对上述公告内容进行补充并增加9户债权资产,本次补充公告共计16户债权,债权本息合计29169.78万元,其中本金合计27584.50万元,利息合计1585.28万元,每户债权情况详见表格清单(利息暂计至计息截止日,之后的利息依据借款合同计算,但有法院判决则以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内容为准;清单所列债权金额、债务人、担保人信息以生效法院裁判文书为准,无生效文书的以债权银行与义务人签订的合同约定金额为准)。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陆资产公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单户或打包债权要约邀请竞价转让、协议转让、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特别通知:上述债权项下义务人系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全资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以下相关方对该债权具有优先购买权:国有企业及国有企业出资人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人民政府或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或持有国有企业债务人国有资产的集团公司。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公告到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司,若超期未告知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167871
传真:0571-85167878
通讯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5楼
邮政编码:310006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6361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8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