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8)浙1003民初3797号
夏子豪:本院受理原告蒋豪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去向不明,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4万元整,并同时支付自2017年9月25日起算至被告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损失;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20日9时15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8)浙1003民初3357号
王冬莲:本院受理原告陈从与被告王冬莲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王冬莲立即支付原告材料款人民币8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18日9时00 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8)浙1003民初3397号
孙奕涵:本院受理原告孙杰与被告孙奕涵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并支付自2018年1月18日起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18日9时2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更正:本报2018年6月6日第3版和第8版中缝刊登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18)浙0304民初3223号,开庭时间“2018年8月3日下午14时30分”应为“2018年8月30日下午14时30分”,特此更正。
本报2018年2月27日第6版和第7版中缝刊登的浦江县人民法院(2018)浙0726民初617号,开庭信息应为“2018年6月21日9时30分在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