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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固废环境违法行为 市民获5000元奖金

  通讯员 张斌斌 

  本报讯 近日,因举报一货车非法转移废旧铅酸蓄电池,东阳市民张先生(化名)领到了环保部门发放的5000元奖金。这是今年3月1日《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我省首次对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进行奖励。

  4月初,张先生向环保部门举报称,东阳市吴宁街道成家里村有一辆货车非法转移废旧铅酸蓄电池。接到举报线索后,环保部门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核实。经现场调查,这辆货车是浦江县一家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的,车上载有废旧铅酸蓄电池大约2吨。据司机交代,其中0.8吨有转移联单,其余1.2吨则没有。随后,金华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该公司没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非法转移危险废物进行立案处罚。按照规定,金华市环保局向张先生反馈了举报办理结果,并按照其个人意愿启动奖励程序。根据举报奖励办法,每起案件奖励金额叠加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最低不低于5000元。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举报固废环境违法行为 市民获5000元奖金 2018-06-14 2 2018年06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