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8)浙0411民初2032号
步建卫:本院受理原告吴飞达诉被告步建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及传票。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8)浙0411民初2002号
沈赟:本院受理原告马雪春诉被告沈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及传票。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6)浙0481破1、2、3号之二
2017年3月31日,本院根据破产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债务人海宁新宏洋家具有限责任公司、海宁宏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宁天娇袜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查明,三债务人账面资产合计863470071.40元,负债总额922685988.80元,已严重资不抵债。本院认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责任,已达到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款之规定,本院于2018年6月6日裁定宣告债务人海宁新宏洋家具有限责任公司、海宁宏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宁天娇袜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并破产。
海宁市人民法院
(2018)浙0481民初3756号
徐林平:原告张锋叶与被告徐林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归还原告借款40000元并支付自2017年7月1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26日14点30分在海宁市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海宁市人民法院
(2018)浙0481民初3755号
沈杰:原告张锋叶与被告沈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归还原告借款10000元并支付自2017年9月25日起按月息2.5%计算的利息;2.判决被告支付实现债权费用25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26日15点00分在海宁市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海宁市人民法院
(2018)浙0424民初3245号
台州豪丰包装有限公司、余肖华、余清:本院受理原告上海丰星纸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台州豪丰包装有限公司、余肖华、余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法律文书。限你们在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如不按时领取,经过60日后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